为加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司法厅有关通知精神,按照《芜湖市湾沚区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芜湖市湾沚区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考生报名时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有吸毒史的;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③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④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⑤丧失行为能力的;⑥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⑧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等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gkzp.bpo5156.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17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gkzp.bpo5156.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请于2024年9月18日17:00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报名时,按照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提供有效通讯方式,上传材料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拔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即使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拔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录用资格。
4、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足2: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面试安排
1、本次招聘主要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解决实际问题、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
2、考生需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公布内容为准。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考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3、体检、考察因自愿放弃、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录用办法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审定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被录取对象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拟聘用的司法协理员与湾沚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芜湖智盛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后因个人放弃、工作不胜任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所空名额由芜湖市湾沚区司法协理员专班决定是否递补,后续递补程序按规定进行。
(五)薪酬福利:202401岗薪酬福利总额约78000/年/人;202402岗薪酬福利总额约63000/年/人;以上薪酬福利包含工资、社保福利等费用。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3-8819101。
监督电话:0553-8912217。
芜湖市湾沚区司法局
芜湖市湾沚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