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原厦门市药品检验所),是国家对食品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检验和科研的法定机构,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联合认定的口岸药品检验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注册与备案检验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包括:食品药品等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委托检验和评价检验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厦门口岸进口药品检验任务;食品药品等相关产品检验、检验方法、检测方法、检测技术、质量评价的科研工作;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组织实施招聘编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拟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招聘面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后服务年限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请查阅《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2024年5月)》(附件1)。
四、招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可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材料及电子邮箱
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在截止日之前发至xyjscd@sina.com电子邮箱。其他问题咨询:黄老师,联系电话:0592-5662098。
1.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招聘报名表(附件2);
2.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3.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扫描件;
4.报名表中体现的科研成果、毕业论文及著作等材料扫描件;
5.其他相关材料。
(三)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资格条件、研究方向、工作经历及业绩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由用人单位视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面试考核工作,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医院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要求指定。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认,体检结论以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为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体(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https://scjg.xm.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
在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提出意见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递补。
已办理本次招聘人员入职审批手续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待遇
按厦门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