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陕西省第五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西北地区建立最早的一所以结核病防治为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急救为一体的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为推进医院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引进和储备人才,现面向社会招聘研究生5名,均为事业编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024年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目前在职,其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等实施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6月2日。(博士招聘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
(1)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2)电脑端登录:https://docs.qq.com/form/page/DUVhYTmhEcWpUTFRN
(3)资料上传:报名成功后,将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各学历层次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岗位所需资格证及执业证书;⑥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报考,还需提供现就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扫描合并为PDF文件发送至hr85899096@163.com邮箱,邮件标题以“2024年自主招聘+报考岗位+姓名”命名,请勿重复投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硕士采取专业理论考试和面试的方式;博士主要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次序予以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等。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医院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上报省卫建委、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予以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七)见习期
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扫码报名只能提交一次,提交前务必认真核对。
(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
(三)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蒲老师
联系电话:029-8589909613619260869
地址: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人事科
附件:2024年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
序号 | 事业单位 名称 (全称) | 单位性质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及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
岗位简称 | 岗位 类别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层次 | 学位 | 其他条件 | |||
1 |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 公益二类/差额拨款 | 心血管内科医师 | 专技 | 1 | 内科学 (心血管病方向) | 研究生 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执业医师证且注册范围与岗位一致; 3.具有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2 |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 公益二类/差额拨款 | 消化内科医师 | 专技 | 1 | 内科学 (消化内科方向) | 研究生 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执业医师证且注册范围与岗位一致; 3.具有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3 | 陕西省结核病防治院 | 公益二类/差额拨款 | 护理学 | 专技 | 3 | 护理学 | 研究生 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第一学历为护理学本科; 3.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