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人才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学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民宗委”),是自治区民宗委管理的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南宁市武鸣区灵水路1号,现有在职教职工340多人,在校学生5200余人。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是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立项建设单位。广西壮文学校主要承担壮汉双语师资培训任务,培训对象为全区壮汉双语教育实验县(市、区)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在职壮汉双语教师,同时负责全区涉及壮文培训的干部短训班。广西民族高中是自治区民宗委与自治区教育厅合作共建的自治区级公办普通高中,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广西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办班学校、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自治区级示范校、自治区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广西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试点学校,面向全广西各市、县招收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同时面向南宁市城区招收部分普通初中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见《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2024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见附件1);
(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中有规定要求回避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mzw.gxzf.gov.cn),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www.gxzwxx.com)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www.gxmzgz.com)公开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公开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报考人员从2024年6月6日起,可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或广西民族高中网站查阅招聘信息。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6月8日8:30至6月18日18:0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43)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线上报名时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如下: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有国家教育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期彩底免冠小二寸电子照片;
(4)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报名阶段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预备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党支部公章);
(6)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目前所在单位或原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等;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及奖惩情况等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件)。
3.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成绩合格且学历、学位证书在办理中的学校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考核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审核形式。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6月8日8:30至6月20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2024年6月8日8:30至6月18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6月17日18:01至6月18日18:00期间提交报考的,因未通过资格审查而导致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同一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缴费及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8日8:30至6月21日18:00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考试费为50元/人。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22日8:30至面试当天8:30。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笔试
闭卷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教师岗位考中小学教师类;会计、综合管理岗位考综合管理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面试资格复审及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同分,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2.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形式。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上进行公布。同时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接到通知的考生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到达现场,由工作人员现场核验材料。凡发现进入面试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成绩。报考教师岗位的进行试讲(说课方式)。报考会计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进行结构化面试,采取100分制评分。如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次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网站和广西民族高中网站上进行公布。
4.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六)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着重对考生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合格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考核结束,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则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八)公示
通过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反其他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公告发布后,无故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将记入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参加学校招聘考试。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填写《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的声明》,并将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放弃报考XX岗位)”后发送到指定邮箱:rsk6222989@163.com。
(三)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771-5853839;0771-6233226。
邮箱:jgdw@mzw.gxzf.gov.cn;gxzxjiwei@163.com。
七、招聘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可向自治区民宗委、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咨询,考务咨询电话:
自治区民宗委:0771-5866837。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广西壮文学校、广西民族高中):0771-6222989。
报名系统使用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附件:
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 广西壮文学校 广西民族高中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