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区直机关分院)(以下简称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是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管理的相当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区直机关和相关单位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党务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轮训以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新任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培训和公务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4.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以及各项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6日—2006年6月6日期间出生);
2.招聘岗位应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良好的教学科研发展潜力;
3.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4.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s://www.gxpta.com.cn/)、广西机关党建网(http://www.gxjgdj.gov.cn/)、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官网(https://www.gxqzdx.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机关党建网、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官网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9:00至6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制成PDF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wdxzzrsb@gxi.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名称”)。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2024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彩色扫描件;
(2)有效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彩色扫描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的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获奖证书或证明彩色扫描件等;
(7)提供科研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课题或论文相关佐证材料),如正在主持或参与课题的,需提供课题立项文件、课题申报书人员名单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课题已结项的,只需提供结项证明材料;发表论文的需提供刊物封面、
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所有论文需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录用证明无效。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1.学校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广西机关党建网、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官网发布。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三)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由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的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按不少于1:5比例开考。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经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核准后方可开考。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告知报考人员。
笔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报名登记表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查核,查核无异后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广西机关党建网、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官网查询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招聘总成绩。
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须报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原则上,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发布面试公告
在广西机关党建网、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1)面试由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试讲满分各为100分,计算各环节成绩时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面试总成绩有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2)面试时,同一岗位按先结构化面试后试讲进行。面试总时长为每人50分钟(具体以面试书面通知为准),同一岗位所有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
(3)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同一考场所有面试人员完成面试后当场宣布。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机关党建网、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官网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5.招聘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考核
1.面试结束后,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将面试结果报经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审核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末位面试成绩并列人员开展结构化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人选(再次结构化面试的成绩仅作为首次面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考核的依据,不与首次面试成绩共同排名)。
2.考核主要考察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术技能水平、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复查。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拟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或存在档案造假行为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3.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根据考核结果,经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审核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审核,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机关党建网、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自治区党委区直机关工委机关纪委:0771-8808862;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纪委:0771-5876625。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广西区直机关工委党校组织人事部
袁老师0771—5870936、莫老师0771-5880184。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