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6月。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均为高级教研员岗位,采用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招聘单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9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16:00前。
报名邮箱:whsjyjxyjzx@wh.shandong.cn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填写《2024年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相关证书和材料的扫描件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捏造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024年6月19日16:00后,招聘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6月20日11:00前。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好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5.工作年限证明;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对按时出具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考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威海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市教育局网站面试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2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初试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20人。
本次招聘均为高级岗,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独立准备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考察范围。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教育局网站予以公布。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工作按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要求组织实施。
未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教育局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拨打咨询电话。
威海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咨询电话:0631-5819449。
威海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631-5819159。
威海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wei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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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