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芜湖经开区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 代码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岗位要求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
240909045
|
1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取得工程系列或农业系列初级职称及以上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
建设工程项目工作人员 |
240909046
|
2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风景园林专业、园艺专业、园林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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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 法院 |
工作人员 |
240909047 |
1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 专业 |
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
|
工作人员 |
240909048 |
1 |
3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行政管理专业 |
三、组织方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四、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weda.wuhu.gov.cn/)、微信公众号“安徽芜湖人才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步进行发布。
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发布。
五、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点击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2024年9月23日12:00前对考生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9月20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0月31日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3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公告于9月24日12:00前在芜湖人才网官网公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留意短信以及被拦截短信。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请考生随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和笔试成绩一并以公告形式发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核对。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原件等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面试参加的确认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公布,请及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7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0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人员上岗后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经开区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建立考生人才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如岗位出现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自首次发布拟聘用公告之日起计算,设置为3个月。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
咨询电话:0553-3991379
0553-5907791
监督电话:0553-38805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