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
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及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户籍不限;
5.未在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进行过就业见习生申请;
6.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7.未注册过营业执照;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至8月29日
0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持相关材料到宁洱县中医医院办公区二楼人事科报名。
联系人:后老师,电话:0879-3232890
(三)其他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及就业见习报名表一份,近期正规照2张。
五、资格审核、体检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医院根据报名人员条件进行综合评定,结合医院岗位适配情况,择优确定拟招募人员,在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签订《普洱市就业见习协议》,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六、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1年,见习期间每月按出勤支付基本生活费100元/天(含政府见习补贴资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其他事宜
(一)上级部门有新要求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